臺海網12月26日訊 據福州日報報道,近期榕城街頭懸掛“閩A#####(阿拉伯數字,下同)”、“閩AF####”車牌的公務車輛減少了,取而代之的是車牌號為“閩A###KA”至“KX”不等的車輛。記者昨日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獲悉,全市公車改革和公務用車核發(fā)改掛專用號牌工作已接近尾聲。其中,市直單位使用“閩A###KA”至“閩A###KE”;五區(qū)使用“閩A###KF”至“閩A###KL”(KI除外);七縣(市)使用“閩A###KM”至“閩A###KX”(KO除外)。
全市公務用車使用專用號牌的范圍包括: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xié),審判、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lián),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各級黨委和政府直屬事業(yè)單位,以及上述各級各部門各單位所屬的企事業(yè)單位、新聞媒體、協(xié)會等,中央駐榕機構、企業(yè)。懸掛車型包括轎車、越野車、大中小型客車、貨車、專用車等。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公務用車號牌改掛工作,是落實中央和福建省關于公車改革后公務用車實行標識化管理的重大舉措,也是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的具體體現(xiàn)。市委、市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各縣(市)區(qū)、市直部門正在抓緊推動落實這項工作,確保按時完成任務。
市民群眾如發(fā)現(xiàn)懸掛上述車牌的公務用車存在公車私用、駕駛員違規(guī)行為的,可及時向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車管處投訴舉報,舉報電話833377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