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2月20日訊 據(jù)福州晚報報道,連江縣某中學高中生陳某某與林某某因爭女朋友產(chǎn)生矛盾,他約同是該校學生的好友邱某某等10多人與林某某糾集的10多人打群架,造成林某某等3人受傷。案發(fā)于2015年5月30日晚。事后,陳某某與邱某某投案。
連江縣檢察院審查時發(fā)現(xiàn),本案主觀惡性較小,邱某某與陳某某都悔罪并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獲得諒解。邱某某成績優(yōu)異,是該校“學霸”之一,陳某某成績較好,兩人都有較大希望通過高考步入高校深造,而且他們都是未成年人,情況符合附條件不起訴的條件。日前,連江縣檢察院依法對陳某某、邱某某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