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1月17日訊 據(jù)海峽都市報報道 男子找人幫忙,讓其幫忙購買槍支,后還去試槍。近日,福州晉安檢察院辦理了該起非法買賣槍支的案件,依法批捕犯罪嫌疑人李某和李某某。
檢方介紹,2014年1月,李某找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讓其幫忙購買槍支。后李某某通過一個外號為“光棍”(身份不詳)的男子,以16000元的價格購買了兩把手槍和些許子彈。
在取得手槍后,犯罪嫌疑人李某為了驗證手槍的真?zhèn)?,就去鼓嶺山腳下試槍,用掉兩發(fā)子彈,剩余十一發(fā)子彈及兩把手槍由犯罪嫌疑人李某藏匿于家中,直至2016年9月23日被抓獲時被公安機關(guān)繳獲。
經(jīng)鑒定,涉案提取的兩把疑似槍支均被鑒定為以火藥為動力的槍支,但提取到的疑似子彈尚未作出鑒定。犯罪嫌疑人李某、李某某非法購買以火藥為動力發(fā)射槍彈的兩把槍支的行為,已涉嫌構(gòu)成非法買賣槍支罪。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