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2月2日訊 據(jù)福州日報報道,原本液化氣罐還剩下72.2公斤,可在送液化氣工的秤上只有54.7公斤,短缺的17.5公斤去哪了?昨日,市民張先生撥打本報黨報熱線83751111反映,其一直使用的金順燃氣廠液化氣罐短斤少兩嚴重,每天都“偷”走店里近百元的燃氣。
送氣工用遙控秤“偷”氣
張先生一家在省立醫(yī)院旁邊的大斗彩巷經(jīng)營快餐店,一直都在金順燃氣公司定大罐液化氣,每天早晨由公司配送,晚上再收走,稱重后確定當天使用的液化氣量,每月結(jié)算一次。
“之前曾聽說這家公司的液化氣罐缺斤少兩,我就買了一個秤,昨天他們收氣瓶時送氣員開出的單據(jù)是54.7公斤,我提出來稱重下,卻有72.2公斤。”張先生說,一公斤的氣6元錢,這17.5公斤有105元,送氣員每天都用這個秤稱重量,自己用這家公司的燃氣已經(jīng)5年了,這樣推算的話,自己可能多花了十幾萬元。張先生還說,他們當場從送氣員的身上搜出遙控器。
燃氣公司:
愿賠償消費者
昨日中午,記者在張先生店見到燃氣公司一名負責人李先生。李先生告訴記者,對于公司送氣員在送氣過程中發(fā)生的問題,公司一得到消息就前來處理。“送氣員存在偷氣的行為,這是送氣員的個人行為,現(xiàn)在我們也聯(lián)系不上這個送氣員。”李先生告訴記者,公司之前的確發(fā)現(xiàn)過送氣員存在偷氣的情況,公司對這方面管理也較為嚴格,經(jīng)常突擊檢查,一旦發(fā)現(xiàn)會進行嚴厲處罰。同時,李先生表示,張先生扣留公司的送氣車,將車扣留的行為存在安全隱患,不夠理性。
“我們在管理上存在疏漏,送氣員這種行為給客戶帶來了損失,公司對此表示歉意。”李先生說,公司愿意賠償2000元,對于張先生的損失部分,雙方會進行進一步商討。
張先生則表示,金順燃氣應(yīng)該賠償自己“損失”十幾萬元。“這個送氣員寫的單據(jù)我留了很多,這幾年幾乎每天都坑我100塊錢,1年就是3萬多,我用這家公司的燃氣有5年時間了,起碼被偷走價值十幾萬元的燃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