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泉州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十四次會議,聽取和審議有關(guān)工作事項,表決通過一批人事任免事項。
泉州市人大常委會任免人員名單:
一、任命李瑞陽為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二、任命林明容為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三、任命林德育為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四、任命鄭敏為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五、任命許良才為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六、任命張黛為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免去其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副庭長職務(wù);
七、任命許新明為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chǎn)權(quán)審判庭副庭長,免去其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wù);
八、任命王桂春為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九、任命林良楷為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十、任命賴世耀為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十一、任命黃原原為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十二、免去韓天明的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十三、免去歐陽波的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wù);
十四、免去郭金旺的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來源:泉州通客戶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