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明知同伴飲酒,仍讓其開摩托車并坐在后座,應(yīng)負同等危險駕駛罪
臺海網(wǎng)8月22日訊 據(jù)泉州網(wǎng)報道(記者 蘇瑋杰 通訊員 戴吉成) 近日,在泉州南安洪瀨,醉酒的許某騎摩托載著李某在行駛中摔倒,結(jié)果,兩人均被警方刑拘,這是怎么回事?
當天凌晨4時05分,南安洪瀨派出所接到指令,稱在省道307線葵山路段發(fā)生交通事故。民警立即趕到現(xiàn)場,見一部二輪摩托車倒在公路中央。據(jù)在場一名中年男子介紹,他姓楊,凌晨3時多他從泉州乘坐出租車回洪瀨,經(jīng)過此路段時,看見公路中央一部摩托車倒在地上,一個穿綠色衣服的男子躺在地上,一個穿黑色衣服的男子坐在地上并向他們招手,他就叫司機停車。楊先生下車一看這兩名年輕男子滿臉都是血,就撥打110報警,但坐在地上的黑衣男子說不要報警,幫打120。撥打120的過程中,黑衣男子站起來往泉州方向走去,楊先生叫他不要離開,120馬上就到,可他不聽。10分鐘后,120到場把躺在地上的綠衣男子送到醫(yī)院處理傷口。
民警經(jīng)事故現(xiàn)場勘察后,立即趕到醫(yī)院了解傷者情況,并通知傷者處理傷口后到派出所接受調(diào)查。
經(jīng)詢問,摩托車駕駛員許某(綠衣男子),1999年生,貴州人,乘坐摩托車后座的李某(黑衣男子),2001年生,云南人。許某和李某同在康美福鐵一家工廠上班。當晚10時許,許某和李某相約到工廠附近一家餐館飲酒,兩人邊聊天邊飲酒到凌晨3時多,之后李某將摩托車交由許某駕駛并乘坐在后座。他們沿省道307線行駛到洪瀨葵山路段時,摔倒在路上,幸好遇上楊先生路過及時報警求助。
詢問相關(guān)情況后,民警立即對許某進行酒精檢測,經(jīng)檢測,許某乙醇濃度97.85毫克/100毫升,屬于醉酒駕駛。而李某于次日被傳喚至派出所。
目前,許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拘留,而李某明知許某飲酒不能開車,仍把摩托車給許某開還坐在后座,應(yīng)負同等危險駕駛罪,被依法刑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