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6月28日訊 據(jù)泉州晚報報道,“這是申請人吳某第二次在我面前流淚,但這一次我很高興,這次她是因為得到了幫助而哭,是安慰的眼淚!”送走申請人吳某后,鯉城檢察院干警心情久久無法平復。
事情要從2018年7月5日說起,當日凌晨的一次交通事故改變了原本平靜的兩個家庭:被害人趙某乘坐犯罪嫌疑人張某某駕駛的機動車,至鯉城區(qū)南環(huán)路洋仕中石化加油站對面路段時,因張某某未注意觀察路面情況確保安全駕駛,撞到該路段修路隔離墻,造成趙某重傷。肇事后,張某某棄車逃逸。
案件移送至鯉城檢察院后,承辦人員經(jīng)過依法審查,發(fā)現(xiàn)被害人家庭在案發(fā)后生活陷入困境,便及時向刑事執(zhí)行和刑事申訴檢察部反饋了這一情況。被害人家庭的生活現(xiàn)況是否有必要啟動國家司法救助呢?這引起了干警的重視。
與被害人妻子吳女士取得聯(lián)系后,干警說明用意,簡要了解了其家庭現(xiàn)狀,并向其列明應攜帶的證明材料,通知其在約定時間至鯉城檢察院進行詳細情況核實。
“重傷一級、負債30萬元、癱瘓在床的丈夫每月2000多元的醫(yī)藥護理費、犯罪嫌疑人1.5萬元的賠償費已用光……”簡單的數(shù)字堆疊,厚厚的材料如千斤般那樣沉重,就快壓垮了這位婦人。而她,還要負擔家里三個尚且年幼的孩子的費用、全家日常的開銷……
失去了家里的主要經(jīng)濟來源,一家子老弱婦孺只能靠著年逾六旬的被害人父親跑出租和申請人接零工每月千元左右的收入,維持生計。
經(jīng)過嚴格審查,檢察院確認吳女士符合司法救助條件后,立即啟動國家司法救助程序,該決定也得到了鯉城區(qū)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最終為她申請到國家司法救助金5.4萬元,并于近日及時將救助金發(fā)放給她。
領取司法救助金的那天,天空飄著細雨,但吳女士卻說,這是事故發(fā)生后她的家庭第一次“放晴”。
“幾萬元的救助金,對吳女士一家來說,只能是解決燃眉之急,于我們而言,在允許的范圍內(nèi),給予像吳女士一樣的家庭的一定幫助,讓他們感受到司法機關的暖心,讓無力的他們有力前行。”鯉城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