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3月15日訊 據泉州晚報報道,因為和妻子鬧離婚,前一夜約了朋友喝酒買醉,次日起床發(fā)現(xiàn)約好的時間要到了,賴某開車上高速,被查出涉嫌醉駕。

賴某被查出涉嫌醉駕
昨日上午8時59分,泉州高速交警支隊二大隊民警在泉南高速泉州南高速出入口檢查時,發(fā)現(xiàn)一名駕車男子賴某雙眼猩紅、滿身酒氣。經檢測,賴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85.81mg/10ml,涉嫌醉酒駕駛。
民警將賴某帶上警車,準備帶其到隊部進一步調查,這時賴某接到電話,只聽他大喊:“都是為了趕時間和你離婚,害得我酒駕被抓。”原來,賴某為德化人,和妻子約好昨日去辦離婚手續(xù),前一夜他和朋友在泉州市區(qū)某酒店喝酒買醉,昨日起床時發(fā)現(xiàn)約定的時間快到了,在明知自己一身酒氣的情況下駕駛車輛上高速準備趕回德化。
經查,賴某曾于2008年因事故致人死亡。高速交警提醒,酒駕沒有理由,生命不能彩排,行事不能僥幸,唯有遵守法律法規(guī),才能保障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