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6月21日訊 據海峽都市報報道,利用微信虛構多個身份博取信任,騙取親戚財物147萬余元,這種小舅子真心要不得!昨日記者從豐澤區(qū)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該院依法審查該起案件,以涉嫌詐騙罪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
經審理查明,2016年底,90后犯罪嫌疑人王某經介紹認識其表姐夫即被害人小林后,了解到表姐夫做生意,經濟情況好,竟產生以幫忙介紹生意為名騙取表姐夫財物的想法。
而后,王某通過其表姐組建的微信親戚群添加了小林的微信,開始頻繁與其聯系。王某向表姐夫謊稱自己是市區(qū)某交警大隊民警,認識多名老板,可以幫助其介紹生意。為了博取信任,王某還在微信上虛構了泉州某房地產公司老板林總、福州某公司老板陳總、風水先生吳老師三個身份與被害人林某進行聊天。
去年12月24日至今年4月20日期間,王某以幫拉業(yè)務需要疏通關系和自己升職需要費用為由向小林要錢,后者通過微信和銀行轉賬,先后98次向王某匯款147萬余元。
可花了百來萬,卻似打水漂,今年4月,小林意識到匯款了這么多錢,小舅子卻沒有幫忙拉到一筆業(yè)務,懷疑自己被騙,要求其退錢,可王某卻一直推脫,后來干脆失去聯系,小林方才報警。
到案后,王某供述,其已將錢全部揮霍于酒吧消費及購買體育彩票。
承辦檢察官認為,王某冒充人民警察進行詐騙,同時構成詐騙罪和招搖撞騙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的規(guī)定,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小王詐騙數額達147萬余元,屬數額特別巨大,應以詐騙罪定罪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