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wǎng)11月17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郭冰德 通訊員 何金海 莊凌龍 文/圖) 13年前,四川人張氏夫婦4個月大的兒子,在泉州被貴州籍譚某夫婦拐走。
13年來,警方一直沒有放棄對譚某夫婦的追查,終于,伴隨譚某夫婦的相繼落網(wǎng),被拐賣的孩子也被找回。
昨日上午,當年被拐的孩子小浩(化名)終于見到了自己的親生父母。相見那一刻,張氏夫婦淚流滿面。
托小工照看嬰兒 不料被拐走
據(jù)了解,張氏夫婦都是四川古藺人,案發(fā)時張某在晉江池店新店村當小包工頭,妻子陳某幫忙做飯。
2003年9月的一天,此前曾在張某手下當小工的貴州人譚某,找到張某夫婦表示還想繼續(xù)做小工。陳某記得,譚某來工地時,她正打算出門去買菜,便托譚某幫忙照看一下當時不到4個月的小浩。
沒想到,半小時后,陳某買菜回來時,譚某已不見人影,小浩也不見了。“孩子當時還小,我們連戶口都還沒上,只是想了個名字,想取做小浩。”談及往事,張某夫婦總?cè)滩蛔×飨卵蹨I。
13年不懈追查 人販相繼落網(wǎng)
警方接到報警后,第一時間介入調(diào)查,但張某夫婦只知道譚某是貴州人,連其真實姓名也不清楚。
經(jīng)過一系列調(diào)查取證,警方對譚某進行了上網(wǎng)追逃,直至2013年,譚某被警方抓獲。
譚某供述,他抱走小浩后,便乘車前往安溪劍斗鎮(zhèn),找到妻子李某,后在李某幫忙介紹下,將小浩以1.2萬元賣出,但具體賣給了哪一戶人家,譚某并未交代。
譚某因拐賣兒童罪被判入刑,而小浩的下落成了民警的“心病”。
因涉嫌拐賣兒童,譚某的妻子李某被依法上網(wǎng)追逃。今年10月份,晉江警方發(fā)現(xiàn)李某在安溪劍斗鎮(zhèn)活動,在安溪劍斗警方的協(xié)助下,將李某抓獲。
李某交代,他們當時將小浩賣給安溪湖頭鎮(zhèn)一戶人家,但只知道買方的外號和大概年齡。
在安溪劍斗、湖頭兩地警方的協(xié)助下,晉江警方最終,鎖定了安溪湖頭鎮(zhèn)的蘇某。
蘇某說,當時花1.2萬元買來“小坤”,如今小坤已經(jīng)是一名初中生。
兒子找到 一家三口抱頭痛哭
11月14日,經(jīng)過DNA比對,警方確認小坤即是小浩。13年后,張某夫婦終于找回了兒子。
昨日上午9時許,張某夫婦隨晉江警方車前往安溪湖頭認親。在車上,提及兒子被拐的情景時,兩人忍不住淚流滿面。
當天上午近11時許,小浩與其養(yǎng)母等一眾安溪親戚來到安溪湖頭派出所,張某夫婦在見到小浩時有一刻的不敢相信,隨即夫婦攬過小浩抱頭痛哭。
如今已是13歲少年的小浩,雖然事先已經(jīng)知道自己是抱養(yǎng)的,但仍無法完全接受。當被問及對未來有什么打算,小浩說親身父母一定要認,但養(yǎng)母的恩不能忘,他希望親生父母能給他多些時間來消化這個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