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9月7日訊 據(jù)海峽都市報報道,27歲的張某,13歲從江西老家輟學外出打工,曾因盜竊、敲詐勒索先后兩次在云南被判過刑。兩年前,張某來到石獅,無所事事,為了來錢快,竟接連將罪惡之手伸向初中生。昨日,石獅法院一審宣判,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9個月。
今年2月22日,位于石獅市寶蓋鎮(zhèn)某中學的學生小賴,和同學小志一起在學校門口樹林里的一個石凳上休息。當日下午5點半左右,張某出現(xiàn)在小賴面前,直接問二人身上有沒有錢,聽聞一句“沒有”后,張某從上衣口袋里拿出一把菜刀,準備“伺候”兩位初中生,并嚴厲呵斥。
從未見過如此場景的小賴和同學均被嚇到,隨后把身上的手機和現(xiàn)金拿出來放在石凳上。然而,張某并未就此收手,而是上前搜他們,接著逼問手機屏幕密碼,搶走1部價值552元的手機和90多元的現(xiàn)金,離開現(xiàn)場。
嘗到甜頭的張某,在3月初,繼續(xù)將矛頭對準該中學的學生,在該校門口公交站旁,持刀威脅兩名初中生,搶走該校小林一部小米3手機,其中,一名女生聲稱家窮,張某把搶走的手機歸還給她。
另外,張臺海網(wǎng)9月7日訊 據(jù)海峽都市報報道,某在3月4日至29日,通過攀爬入室盜竊,先后作案5起。事發(fā)后,石獅警方介入調查。4月11日,張某被抓獲。經(jīng)石獅法院審理查明,張某除了構成搶劫罪外,還因犯盜竊罪,兩罪決定執(zhí)行6年9個月,并處罰金8000元。(海都記者 李昌乾 通訊員 尤祖榮 黃子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