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湄洲日報刊發(fā)了《閩BFU730司機真任性 半月交通違法11起》一文,報道了車牌號為閩BFU730的轎車,因為2次濫用遠光燈被重點查處,短短半個月就查處11次交通違法扣30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之后又視頻跟蹤了幾天,發(fā)現(xiàn)該車輛交通違法不斷。目前已增加到15次扣41分,其中實線變道8次、不按道行駛4次、超速2次、違停1次。該支隊民警說,種種跡象表明,此人濫用遠光燈絕非偶然,交通安全和法律意識淡薄、行車為所欲為的陋習已成為常態(tài),這種“馬路殺手”必須予以嚴懲。
連日來,一些小車司機收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發(fā)出的短信,短信提醒車主何時何地開車使用了遠光燈,現(xiàn)在車輛已被列入“黑名單”,希望車主開車時要改變不良習慣,否則其車輛會被路面視頻跟蹤查違。
據(jù)了解,目前交警部門已經抓拍到683輛濫用遠光燈的違法案例,并且均向車主發(fā)送了提醒警示短信,告誡他們今后要正確駕駛,不要在路面上任性。第一次發(fā)短信提醒車主因濫用遠光燈致使其被列入“黑名單”后,如果還繼續(xù)違法,將會被重點跟蹤監(jiān)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