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微博)7月1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郭冰德)昨日上午,7名南安市民領取了首批再次簽注出入境證件。
泉州南安市公安局表示,該局是閩省第三個獲批開展赴港澳旅游再次簽注審批簽發(fā)權限的縣級公安機關。
據(jù)悉,在審簽權限獲批之前,南安市民眾申請往港澳旅游再次簽注需在南安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申請,再由該部門上報上級公安機關審批簽發(fā)。
如今,南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可直接審批、簽發(fā),辦理手續(xù)時間由原來的10個工作日縮短為5個工作日。
據(jù)泉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副支隊長蘇志平介紹,惠安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機構審批往來港澳旅游再次簽注發(fā)布會也于昨日舉行。“目前全國僅有6個縣市區(qū)獲此權限,福建省有4個縣級市,均來自泉州市,包括晉江、石獅、南安和惠安?!碧K志平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