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明溪等6個縣退出省級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的公告
根據《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建立貧困退出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和《福建省扶貧開發(fā)領導小組關于印發(fā)<福建省省級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退出專項評估檢查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有關規(guī)定,經縣級申請、市級審核和公示、省級部門實地核查、第三方評估檢查等程序,明溪、寧化、政和、連城、周寧、柘榮等6個省級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均達到脫貧退出條件。經省扶貧開發(fā)領導小組審核,并報省委和省政府研究,同意明溪、寧化、政和、連城、周寧、柘榮等6個縣2019年度退出省級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
特此公告。
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4月25日
(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