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0月19日訊 據福建日報-新福建客戶端報道 省民政廳、財政廳日前下發(fā)《關于調整革命“五老”人員定期生活補助標準通知》,經省政府同意,從2021年8月1日起調整我省革命“五老”人員定期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標準每人每月1520元的基礎上增加200元,調整后的標準為每人每月1720元。
通知要求,調整補助標準所需經費,仍由省、市、縣(區(qū))財政按7:2:1比例負擔。市、縣(區(qū))財政負擔部分應及時安排下達,確保盡快發(fā)放到位。
據了解,革命“五老”人員是指在革命戰(zhàn)爭年代為革命做出貢獻的老地下黨員、老游擊隊員、老接頭戶、老交通員、老蘇區(qū)鄉(xiāng)干部。自2003年起我省已連續(xù)25次提高該項標準。(記者 潘園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