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高職教育“二元制”人才培養(yǎng)模式改革項目單獨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日前印發(fā),福建省教育廳對做好2021年我省高職教育“二元制”人才培養(yǎng)模式改革項目單獨招生考試(簡稱“二元制招考”)工作進行了部署。
一、招生院校及專業(yè)
2021年福建省“二元制招考”院校和專業(yè)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中階段學校畢業(yè)(不含應屆普通高中畢業(yè)生)或具有同等學力,需提供學歷證書等證明材料;
3.高職院校合作企事業(yè)單位或行業(yè)組織成員單位的員工,并在該單位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應屆中職學校畢業(yè)生頂崗實習時間可計入工作時間),需提供勞動合同、頂崗實習協(xié)議、社保繳費憑證(或銀行工資流水單)等證明材料。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2021年應屆普通高中畢業(yè)生;
3.2021年已被高校錄取(含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專升本、普通高考、高職擴招專項招生等)的人員;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guī)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计趦鹊娜藛T;
5.因觸犯法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員。
三、報名、考試及錄取工作
(一)報名、考試。各招生院校在其網站上公布本校“二元制招考”招生資格條件、招生計劃、招生章程、錄取結果查詢辦法、擬錄取專業(yè)和錄取優(yōu)惠分值,公示本校測試項目、測試成績、合格標準等相關信息,負責按規(guī)定組織符合“二元制招考”報名條件的考生報名、資格審核和考試工作。
(二)報送錄取信息
1.各招生院校要指定專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填報《2021年福建省“二元制招考”院校信息管理人員情況表》,于9月26日前獲取報送信息平臺的賬號和密碼。
2.各招生院校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eeafj.cn)“數(shù)字服務大廳--高考高招--二元制招考數(shù)據(jù)上報平臺”,于10月16日前將擬錄取結果信息報送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并打印擬錄取名單,加蓋學校公章,于10月20日前寄達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
3.各招生院校于10月20日前將以下2021年“二元制招考”材料報送省教育廳職成處:
①高職院校“二元制招考”工作方案;
②高職院校與各“二元制”項目合作方簽訂的合作辦學協(xié)議;
③高職院校“二元制”合作企業(yè)(行業(yè)組織成員單位)資質排查情況表(見附件4);
④高職院校“二元制招考”各專業(yè)試卷樣卷、考試測試現(xiàn)場錄像光盤;
⑤高職院校“二元制招考”擬錄取考生名單匯總表;
⑥擬錄取考生前置學歷證書復印件、與合作企業(yè)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應屆中職學校畢業(yè)生頂崗實習協(xié)議、社保繳費憑證(或銀行工資流水單)等證明材料(每位考生的所有材料單獨裝訂,按匯總表序號排列)。
(三)預錄取。各招生院校負責按規(guī)定組織符合“二元制招考”錄取條件的考生預錄取工作,并在其網站上公示本校“二元制招考”擬錄取考生的相關信息,公示的考生信息應包括考生姓名、性別、所在工作單位、資格條件、測試項目、測試成績、合格標準、擬錄高校及專業(yè)等。10月13日前完成預錄取考生信息公示等工作,公示信息保留至當年年底。
(四)發(fā)放錄取通知書。各招生院校的擬錄取考生名單經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并經省教育考試院按規(guī)定程序錄取后,按照錄取結果由校長簽發(fā)錄取通知書并加蓋學校公章發(fā)放。未經省教育廳審核和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xù),招生院校不得發(fā)放任何形式的“二元制招考”錄取通知書、入學通知書。
來源:福建省教育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