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雙擁共建工作領導小組
關于擬推薦全國雙擁模范城(縣)
愛國擁軍模范單位公示的公告
按照評選推薦全國雙擁模范城(縣)、愛國擁軍模范單位有關程序,經(jīng)省雙擁共建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現(xiàn)擬推薦福州市、福清市、連江縣,廈門市,漳州市、東山縣,泉州市、晉江市、石獅市、南安市,三明市、永安市,莆田市,南平市、武夷山市,龍巖市、上杭縣、連城縣,寧德市等19個市、縣為全國雙擁模范城(縣)命名對象,推薦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為全國愛國擁軍模范單位表彰對象。現(xiàn)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2020年7月13日至17日)。
公示期間,凡認為上述城(縣)、單位不符合雙擁模范要求的,可以電話、電子郵件、信函等形式向省雙擁共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反映情況要客觀真實,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要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要署真實姓名和聯(lián)系方式。
郵寄地址:福州市鼓樓區(qū)東大路36號海峽人才大廈1020 省雙擁辦
郵編:350001
聯(lián)系人:洪道慶
電話:0591-87591537
電子郵箱:1540173231@qq.com
(來源:福建雙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