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福建計劃2020年全面推行“最多投一次”陽光信訪工作機制
“最多投一次”陽光信訪工作機制是今年福建推進信訪工作制度改革創(chuàng)新的一項重要舉措,2020年將在全省全面推開。10日,福建省信訪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范志平在接受訪談時說,“最多投一次”陽光信訪工作通過信訪事項網(wǎng)上智能辦理與網(wǎng)下落地解決深度融合,最大限度地把問題解決在第一線、最前沿,進一步保證群眾合理合法訴求一次性辦結(jié)。
范志平介紹,“最多投一次”陽光信訪工作機制是指群眾通過網(wǎng)上投訴或書信、走訪等形式,初次向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反映,屬于訴訟、仲裁、行政復(fù)議之外的行政類合理合法訴求,由有權(quán)辦理的行政機關(guān)依法依規(guī)、公開透明、務(wù)實高效、迅速準確地辦理,實現(xiàn)最優(yōu)化一次性辦結(jié)的過程和方式。
今年4月,福建在福州市鼓樓區(qū)、廈門市湖里區(qū)、漳州市薌城區(qū)、泉州市晉江市、南平市光澤縣等5個縣(市、區(qū))啟動“最多投一次”陽光信訪工作機制試點工作,探索“最多投一次”的辦理渠道、程序和方法,并將在年內(nèi)對試點單位工作情況進行總結(jié),完善優(yōu)化機制。
“解決問題是‘最多投一次’的核心,效率是‘最多投一次’的生命力。”范志平說,“最多投一次”陽光信訪工作機制,突出首辦首責(zé)、快接快處、精準精確、公開透明,有效推動信訪工作從注重程序向注重實體轉(zhuǎn)變,從注重嚴格過程辦理向督促解決問題轉(zhuǎn)變,實現(xiàn)了變“等候辦”為“主動辦”、變“按期辦”為“縮時辦”、變“籠統(tǒng)辦”為“精準辦”、變“閉門辦”為“公開辦”,盡可能地把矛盾化解在初始、在當(dāng)?shù)兀嵘罕姵跬妒马椧淮涡赞k結(jié)率。
從前期的試點情況看,5個試點單位已形成較為成熟的運作模式和標準體系。在“最多投一次”機制約束牽引下,試點單位初投事項一次性化解率平均達94%,同比提高16%。試點單位納入“最多投一次”信訪事項辦理時限平均為21.8天,同比提速一倍以上。各試點單位納入“最多投一次”信訪事項及時受理率、按期辦結(jié)率均達到100%;信訪事項的群眾評價滿意率96.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陳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