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1月16日訊 據(jù)東南網報道 為強化震懾,嚴明紀法,警示教育黨員干部,日前,福建省紀委監(jiān)委通報四起黨員干部涉黑涉惡腐敗和充當“保護傘”問題。
寧德市交通運輸局原副調研員潘孝進充當“保護傘”問題。以陳言程為首的涉黑組織長期盤踞在寧德市蕉城區(qū),采取“以商養(yǎng)黑”“以黑護商”的方式,在當?shù)卮a頭工程、水泥銷售、垃圾處理等項目上攫取巨額非法利益,涉嫌故意傷害、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12類犯罪行為。2006年至2013年,潘孝進在擔任寧德港務局副局長(主持工作)和三都港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期間,為陳言程承攬寧德城澳交戰(zhàn)碼頭后方陸域灘涂填方工程項目提供幫助,先后三次收受陳言程賄送錢款共計63萬元人民幣(下同)。2019年8月,潘孝進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平潭綜合實驗區(qū)公安局犯罪偵查支隊原支隊長,平潭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陳銘充當“保護傘”問題。以高誠興為首的涉惡犯罪團伙多次在平潭實施高利放貸、聚眾擾亂社會秩序、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社會影響十分惡劣。2010年2月,陳銘在擔任平潭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期間發(fā)現(xiàn)高誠興涉黑涉惡線索,未組織核查,多次接受高誠興吃請及賄送款物,甘于被圍獵;2014年至2018年間,陳銘在擔任區(qū)公安局犯罪偵查支隊支隊長期間,明知高誠興涉嫌非法拘禁罪仍徇私情私利,故意包庇,未及時對其立案偵查。迫于壓力對高誠興立案偵查后,又怠于偵查并違規(guī)辦理取保候審措施,給案件偵破帶來嚴重阻力。陳銘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5月,陳銘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莆田市城廂區(qū)常太鎮(zhèn)原黨委書記吳晉春充當“保護傘”問題。2011年以來,以莆田市城廂區(qū)靈川鎮(zhèn)東進村原黨委書記王天貴為首的涉惡犯罪集團在當?shù)仄坌邪允?、為非作惡,多次采取非法占用海堤、土地和海域等手段從中牟取暴利。吳晉春在擔任靈川鎮(zhèn)人大主席、濱海大道項目靈川段負責人期間,先后兩次收受王天貴賄送錢款8萬元,為王天貴在申領補償款和疏通關系等事宜上提供便利,幫助其非法占用海堤、灘涂等集體資源。吳晉春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8月,吳晉春受到開除公職處分;同年10月,吳晉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永安市小陶鎮(zhèn)小陶村村委會原主任陳明聰涉黑涉惡腐敗問題。2010年7月陳明聰刑滿釋放后,糾集多名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閑散人員,逐步形成以其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操縱破壞選舉,采取暴力手段威脅其他競選者退出競選等不正當手段;長期把持基層政權,壟斷當?shù)貧浽嵝袠I(yè),多次實施非法采礦、開設賭場、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當?shù)亟洕蜕鐣钪刃?。此外,陳明聰還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合計78萬元;伙同他人虛構工程合同,侵占村集體資金13.5萬元。2018年9月,永安市監(jiān)委對陳明聰予以立案調查;2019年4月,陳明聰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