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9月1日訊 據福建日報APP-新福建報道,異地交通違法需要到異地繳納罰款的問題從今日起得到解決,在省財政廳和公安廳的配合下,交通違法罰款收入納入全省非稅收繳系統,通過這一系統,當事人在省內任何地方都可完成交通監(jiān)控違法繳款,且通過銀行、手機和網站都能實現繳款,代收銀行也從一家變?yōu)槎嗉摇?/p>
8月31日起,除民警現場開具的強制措施憑證或交通違法處理通知書仍需前往違法行為發(fā)生地交警部門處理外,省內任一交通違法處理窗口均可處理異地發(fā)生的交通監(jiān)控違法工作。
在手機銀行、網上銀行、以及由省財政廳與省公安廳共同推動開通的福建省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交管12123”和“福建交通罰沒”手機APP等線上繳交交通違法罰款基礎上,省內任一非稅收入代收銀行網點均可繳納罰款,解決了交通罰款線下繳款必須且只能到違法行為發(fā)生地定點銀行繳納的問題。銀行在辦理交通違法罰款代收業(yè)務后,向當事人提供電子繳款書號,當事人如需紙質罰款票據,可憑電子繳款書號前往代收銀行指定網點獲取。
目前,經省財政廳和省公安廳驗收合格,承擔省內異地代收交通罰款的首批試點銀行有5家,包括工商銀行、農業(yè)銀行、建設銀行、農村信用社和廈門銀行。其他非稅收入代收銀行也正在開展系統升級改造,待條件成熟并驗收通過后分批上線交通違法罰款代收業(yè)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