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3月3日訊 據福建日報報道,1日起,福建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正式對外受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記者1日從省人社廳獲悉,為方便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依法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理順相關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案件管轄分工,提高福建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效能,省人社廳日前下發(fā)通知,明確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案件管轄范圍。新規(guī)自3月1日起實施。
根據管轄范圍新規(guī),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在福州市鼓樓區(qū)、臺江區(qū)、倉山區(qū)、晉安區(qū)以及福州高新區(qū)、福州地區(qū)大學新校區(qū)(即大學城)以下用人單位的勞動人事爭議:由中央和省級機構編制部門管理的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部隊軍級以上的軍隊文職人員用人單位;外省(區(qū)、市)用人單位;在國家和省工商部門登記的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yè);在國家和省民政部門登記的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全省各仲裁委員會的案件管轄范圍應在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網站或當地政府網站上公布。
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工作職責包括:聘任或解聘專職或兼職仲裁員、受理省本級管轄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討論重大或疑難的爭議案件、對省本級仲裁活動進行監(jiān)督、推動化解勞動爭議調裁審銜接工作等。
原文鏈接:http://fj.people.com.cn/n2/2018/0302/c181466-31300533.html
原文標題:福建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正式對外受理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