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月23日訊 (海峽導報駐福州記者 林芹)導報記者昨日從福建省紀委獲悉,2015年,全省1179名領導干部因被追責,包括10個單位1012名領導干部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受到責任追究、167名紀檢干部因落實監(jiān)督責任不力受到責任追究,221人因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福建省用好責任追究這把“撒手锏”,倒逼各級黨委、紀委堅守責任擔當,把問責作為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tài)。
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體系。出臺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規(guī)定了黨委4類12種追責情形、紀委3類11種追責情形,賦予紀檢監(jiān)察機關向同級黨委提出追責建議的權限;出臺加強和規(guī)范“一案雙查”工作意見,明確工作要求、實施程序等。
福建省委去年開展的責任落實檢查活動中,各檢查組共移交被檢查地區(qū)8大類67個問題,提出問責建議35條,問責231人,其中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36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