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13時27分,豐澤區(qū)豐澤街道津霞街一售賣電動車的店面突然失火,大火很快將店面吞噬。接到報警后,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隊特勤二站派人趕到現(xiàn)場救援,并成功將大火撲滅。
起火的建筑有16層,著火層為一樓的售賣電動車店面。消防救援人員迅速鋪設兩條干線,架設水槍對火點進行滅火。另一組人員進店搜尋是否有人員和隱患物品。
據(jù)店主介紹,事發(fā)前,有名老人拿電動車電池過來,稱電池不蓄電。店主就在店里查看效果,并放店里面充電。后來店里太忙,就忘拔插頭,等店主的女兒聞到燒焦味準備拔插頭時,電池起火了。初始,他們拿滅火器滅火自救,并沒有把周圍的電動車移開。沒想到火勢太大,火不僅沒滅掉,還引燃一旁的電動車?;鹪綗酱?,他們只能先跑出來,報警求助。
消防人員到場后很快將大火撲滅。此次過火面積約為60平方米,所幸無人員傷亡。目前,火災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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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充電注意事項
數(shù)據(jù)顯示,有80%的電動車火災是在充電時發(fā)生的,其中超過一半發(fā)生在夜間充電過程中。而90%的電動車起火致人傷亡案例,發(fā)生在門廳、過道以及樓梯間。如何正確地給電動車充電,不少人都不大了解,為此,記者整理了5個最常見的問題,并進行說明和解答。
何時充電,可以視電瓶使用情況而定。通常情況下,電量剩余20%-30%進行充電是最合適的。但是也不用過于糾結,非要把電量用到20%-30%再充電。在實際使用中,電量剩余50%以下,就可以根據(jù)需要進行合理充電。
對于電動車而言,充電充滿即可。充電時間過短或過長,都會縮短電池使用壽命,嚴重時甚至可能引發(fā)安全事故。我們經常聽到的“充電8小時”,是指在電池完全沒電的情況下,充滿電需要8小時左右。
不能在騎行后馬上充電,因為行駛過程中電瓶溫度會逐漸升高,騎行結束后馬上充電不僅會損害電池,嚴重時甚至可能引起自燃。一般情況下,騎行后至少要等待10分鐘左右,等電瓶冷卻之后再充電。夏天氣溫高,等待時間也可以適當?shù)匮娱L一點。
虧電存放對電池的影響是很大的,虧電存放時間越久,對電池的損害就越嚴重。長期不用,要將電池的電充滿,存放在通風陰涼的室內。夏天氣溫高,電池的自放電大,電量損耗得快,最好2個月左右充一次電,其他季節(jié)可以2-3個月充一次電。
一般來說,電動車充電最佳的環(huán)境溫度是25℃,但多數(shù)情況下環(huán)境溫度并不能滿足這個條件。實際生活中,最好在干燥、通風、無太陽直射的環(huán)境下充電。注意不要將電動車停放在室內、樓道等封閉空間充電,也不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記者 陳明華 文/圖)
來源:泉州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