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福建日報9月23日報道 9月22日福建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一批人事任免決定,具體如下: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決定任免名單
免去李興湖的福建省交通運輸廳廳長職務(wù);
任命陳岳峰為福建省交通運輸廳廳長。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免名單
一、免去羅志沙、蘇建平的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wù);
免去林偉的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wù);
免去黃懷大的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庭副庭長職務(wù);
免去鄭彪的福州鐵路運輸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wù);
免去黃獻美的福州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二、任命劉曉瑩(女)、蔡向華、陳捷、陳豐(女)、黃浩洪、陳國雄、陳曉軍、王江凌、林愛欽(女)、謝志洪、范寧宇為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任命盧敏(女)為福州鐵路運輸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任命陳艷(女)為福州鐵路運輸法院綜合審判庭副庭長。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命名單
任命陳銘勝、王曦(女)、謝輝鳴、陳亮、江耀為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批準(zhǔn)免職名單
一、批準(zhǔn)免去鄭隆松的泉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wù)。
二、批準(zhǔn)免去阮海鷹的南平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wù)。
【來源:福建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