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月23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李大榮 通訊員 翁佳玲)搶劫刑滿剛釋放,沒想到他卻因為無證駕駛又被拘留。
1月21日,龍巖高速交警在新泉服務區(qū)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時,發(fā)現一輛車駛入服務區(qū)后立即剎車準備掉頭,形跡十分可疑。見狀,民警立即上前對車輛進行檢查。
當民警要求駕駛人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時,駕駛人謊稱駕駛證在家里,忘記帶了。民警通過警務通對駕駛員信息進行核查,經核實,該駕駛人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且有搶劫前科。
面對證據,駕駛人道出了實情:“我是一個刑滿釋放人員,駕車準備與朋友一起回泉州老家過年,本來是朋友開車,但朋友開久了有點累,就換我開。沒想到換著開一會就遇到交警。”一時的僥幸,換來的是拘留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