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6月19日訊(海峽導(dǎo)報記者 李大榮)6月20日起,在龍巖中心城區(qū)機動車道上違停拉客、售賣商品的機動車(含兩輪、三輪摩托車),將一律按違反禁令處以罰款150元、扣3分處罰。
據(jù)悉,龍巖中心城區(qū)將集中開展違法停車專項整治行動,對機動車道和人行道各類車輛違法停車進行重點整治,改善道路交通環(huán)境。
具體包括:在機動車道上違反規(guī)定停放,且駕駛?cè)瞬辉诂F(xiàn)場、或駕駛?cè)嗽诂F(xiàn)場但不聽從指揮立即駛離,視情節(jié)按違停處罰款100元,或按違法禁令處罰款150元、扣3分。重點查處公交站點、人行橫道、汽車站和火車站等進出口及周邊道路。
而機動車停放在人行道上,將重點查處4種情形:騎軋盲道的;致使行人無法正常通行的;人行道有施劃停車泊位未按位停放的;汽車違法停放在摩托車泊位或摩托車違法停放在汽車泊位內(nèi)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