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月7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李貴榮 通訊員 李慶炫 張麗)在履職期間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收受賄賂。近期,龍巖永定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設局原局長林定河被法院終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六個月。
經查明,林定河在履職期間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明知永定泰華大廈、錦繡華庭等建設項目超容積率未經處罰情況下違規(guī)審批,使其順利通過竣工規(guī)劃驗收,造成國家經濟損失近380萬元。同時,利用房地產項目工程款撥付、規(guī)劃審批、竣工規(guī)劃驗收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近350余萬元。
據悉,該案為龍巖市檢察機關查辦的永定城建職務犯罪系列窩串案(12件12人)之一,涉及龍巖市旅游局原副局長范甲榮等5名科級以上干部(其中處級3名)。
2012年以來,龍巖市檢察機關積極參與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突出查辦職務犯罪案件101件109人,涉案金額1億532萬余元,其中查處廳級干部1人、處級干部12人、科級干部39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