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1月30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李大榮)日前,福建省紀委通報5起落實“兩個責任”不力被問責典型案例,其中龍巖有1起。
具體情況為,龍巖漳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巫秋貴等因下屬挪用醫(yī)保資金問題被問責。
經查,2007年8月14日至2015年4月15日,漳平市醫(yī)保中心原會計吳春汝利用保管該中心法人專用章的職務便利,先后挪用醫(yī)保資金868次共計5466.05萬元(案發(fā)前,尚有4075.65萬元未歸還),造成國家財產巨大損失。2015年4月,吳春汝被移送司法機關。
對此,時任漳平市勞保局黨組書記、局長巫秋貴(已退休)履行主體責任不力,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漳平市勞保局副局長鄭少春對醫(yī)保中心日常工作監(jiān)督管理不到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時任漳平市勞保局紀檢組長陳紹國履行監(jiān)督責任不力,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時任漳平市醫(yī)保中心副主任楊清偉(主持工作)和溫榮兵(兼任中心出納)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涉嫌玩忽職守,負有直接責任。
2016年7月,巫秋貴、陳紹國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鄭少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楊清偉、溫榮兵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對此,通報強調,各級黨委(黨組)書記要堅決履行第一責任人的政治責任,帶頭遵紀守法,敢于真刀真槍問責,較真碰硬,把該打的板子打下去,不搞下不為例,不搞網開一面,不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作為黨內監(jiān)督的專責機關,要切實肩負起監(jiān)督執(zhí)紀問責的職責使命,始終保持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緊盯問責條例規(guī)定的“六種問責情形”嚴肅問責,層層傳導壓力,特別是對不敢問責的要堅決問責;持續(xù)加大通報曝光力度,發(fā)揮好震懾警示效應,釋放出從嚴管黨治黨的強烈政治信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