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臺州監(jiān)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浙江溫嶺農村商業(yè)銀行被罰款22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24年3月27日。
具體來看,其主要違法違規(guī)事實包括:董事未經任職資格核準而履職;貸款管理不到位,流動資金貸款用于固定資產投資;貸款管理不到位,對公信貸資金挪用于購買土地;貸款管理不到位,對公信貸資金被挪用于非上市公司股權投資;貸款管理不到位,對公信貸資金被挪用作承兌匯票保證金;向銀行員工發(fā)放經營性貸款;貸款管理嚴重不審慎,導致貸款形成風險。

(來源:中國網財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