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畫:朱慧卿
□史奉楚 沈預
近日,山東沂水縣法院通報一起微信群搶防疫捐款紅包案件,判處被告人李某犯盜竊罪。(10月19日《經(jīng)濟參考報》)
在微信群內(nèi)搶紅包卻被判處盜竊罪,實在少見。而必須指出的是,并非所有的“搶紅包”行為都是娛樂活動。明知他人在微信群內(nèi)向特殊對象發(fā)送專屬紅包而“搶走”的行為,顯然可能涉嫌違法。
本案再次提醒我們,微信群不是法外之地,人們在從事網(wǎng)絡活動時,必須遵守公德和法律,如果隨意而為,投機取巧就可能觸犯法律,屆時給自己帶來的只會是“杯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