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酈林
最近,有一些人自稱要“討薪”。廈門勞動監(jiān)察部門調(diào)查后卻發(fā)現(xiàn),這些案件都是建筑領域小包工頭自導自演,以討薪為幌子,實質(zhì)上是索要工程尾款,其行為是不正當?shù)?。?月13日《海峽導報》)
因為工程尾款而扯起討薪的虎皮做大旗,確實是不正當,而且無形中影響到以后真正需要討薪的“打工人”。
工程款發(fā)生糾紛,可以協(xié)商解決,可以到法院起訴,當然相關部門也應該加以關注,但是與“討薪”混淆,實屬不該。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quán)益,廈門等各個城市把欠薪問題擺到了突出位置來抓,尤其是歲末年終,更是不遺余力來為討薪者撐腰。毫不夸張地說,任何一個關于討薪的話題都能成功吸引關注并引發(fā)跟進。這是展示人文關懷的暖心舉動,但它決不是一個框,啥都可以往里裝。
這么折騰,相關的“效果”是有了,讓一個工程款糾紛變成了備受關注的“討薪”話題,但這么一次兩次,卻可能把討薪玩成了“狼來了”的游戲。
對欠薪問題保持足夠的社會關注,讓拖欠薪酬者感覺到輿論壓力,這是給討薪者的道義支持。如果允許對“討薪”話題張冠李戴,那么無論是相關部門還是市民早晚會產(chǎn)生疲勞感。如果討薪真的被折騰成“狼來了”,誰敢保證當真正的討薪出現(xiàn)時我們不會在心里畫一個問號,不會因為問號而讓該有的行動有所遲疑?而如果這樣的遲疑導致了一些后果,到時誰又該為此負責,誰又能負得起責任?
小孩子惡作劇玩“狼來了”都要引起重視,一些小包工頭的做法顯然也不能無視。這些做法背后折射的一些問題值得探討,比如年終時節(jié),各種工程款包括工程尾款引發(fā)的糾紛,要怎樣才能降到最低,從源頭上減少由此引發(fā)的各類“討款秀”;而這類問題應該怎樣和工人的討薪分別處理,尋找各自的規(guī)律。
對“討薪”要重視也要防止混淆,而且防止混淆的意義不亞于幫“打工人”及時足額拿到工資,從某種程度上說,也是在為真正的討薪撐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