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國鵬
兩家拍攝公司人員因在鼓浪嶼鹿焦路34號的天主教堂庭院內爭搶拍攝位置產(chǎn)生口角,進而引發(fā)肢體沖突。近日,思明警方快速查處一起毆打他人案件,依法對楊某坤、葉某等7名違法行為人分別處以行政拘留。(4月22日《海峽導報》)
不就是為了照相嗎?景色雖美卻并非是稍縱即逝,就算早一步晚一步能有多大的區(qū)別?何至于為這么點事動手。這倒好,照片沒能好好拍,卻集體進了拘留所,后悔不?
而這樣大打出手的一幕,倘若落到游客眼中又會作何感想?游客回到家之后又會如何向親朋好友述說自己的鼓浪嶼之行?廈門經(jīng)濟社會飛速發(fā)展,與之相伴隨的,是文明建設的步伐越來越快越來越大。生活在這樣一個美麗的城市是一種幸福,但同時也意味著一種責任一份擔當。要保證自己的言行與這個城市的形象相得益彰,至少別因為自己文明方面的不足,而讓美麗打折。
很多時候,不是景取悅了人,而是人點綴了景。尤其是硬件設施已經(jīng)足夠驕傲的廈門而言,要求市民文明素質與美景之間“郎才女貌比翼齊飛”的愿望更加強烈。
現(xiàn)實生活中,類似的給人以強烈“不般配”感的現(xiàn)象與行為還時有發(fā)生,比如,肆意侵占公共綠地,再比如,公交車上亂涂亂畫。正因為如此,在對打架行為表達厭棄的同時,更希望我們大家也不時地反省自己,“我是否也是‘不般配’的制造者?”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要知道,美麗廈門,這樣那樣的“不般配”往往顯得格外扎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