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國鵬
12月10日清晨5:48,湖里高崎3157號一樓著火。陳某某將未熄滅煙蒂隨手丟棄,正巧掉落在一樓樓梯間堆積的泡沫箱上引發(fā)火災(zāi),兩名群眾在逃生中手部被燙傷。陳某某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400元的行政處罰,他懊惱不已:“這兩個人都是住在同棟樓的鄰居,我沒想到隨手扔一個煙頭,會造成那么大的損失。”(12月23日《海峽導(dǎo)報》)
隨手一丟的一個煙頭給自己和他人帶來這樣的后果,陳某某顯然感受了一下什么叫“追悔莫及”。如果再給他機會,相信他一定會老老實實把煙頭弄滅之后再扔進垃圾桶,可惜,世上沒有“如果”。
而面對“沒想到”的表態(tài),筆者覺得,亂扔煙頭可能引起火災(zāi),應(yīng)該是要想到的。與其說“沒想到”,不如說他是對規(guī)則“沒在乎”,從而對可能產(chǎn)生的后果根本就“沒想過”。
另外,泡沫箱是易燃物品,堆積在樓梯間很容易引發(fā)火災(zāi),這應(yīng)該也是能想到的,也希望能夠為他人所借鑒。
很多安全知識都不是什么難懂的道理,像不能亂扔煙頭,不知道我們接觸過多少相關(guān)的提醒。說是“沒想到”,其實說一千道一萬,還是麻痹僥幸心理作祟。
生活中并不乏類似的例子,高空拋物的“沒想到”會傷害路人,開車不禮讓斑馬線的“沒想到”會招致行人不滿甚至引發(fā)事故,占道經(jīng)營的“沒想到”會給城市交通制造麻煩,“僵尸車”車主可能也“沒想到”會引來這么多的抱怨……只要有“沒在乎”挺在前面,“沒想到”一抓一大把。
今天的“沒在乎”動不動就會變成明天的“沒想到”,而要為此買單的,往往是相當(dāng)沉重的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