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立林
途中遇老鄉(xiāng),老林將面包車停下,老鄉(xiāng)小吳站在機動車道上,兩人就這么聊了起來。不料,小吳被一輛路過的三輪車撞傷。海滄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三輪摩托車駕駛員張某合計支付13927.68元,老林支付984元。(1月2日《海峽導報》)
老鄉(xiāng)受了傷,自己賠了錢,這次老鄉(xiāng)見老鄉(xiāng),真的是兩眼淚汪汪收場,這是何苦來著?經(jīng)過這樣的一番磨難,下次再有老鄉(xiāng)見面,會不會還像這次這么熱情,真的就不好說了。不過,毫無疑問,倘若時間能夠倒流,老林也好,老鄉(xiāng)也好,一定會做出不一樣的選擇。
交通安全無小事不假,但很多時候,交通安全恰恰依賴于市民對小問題的在意。整個事件中最應該反思的,其實是市民對于道路交通安全規(guī)則的漠視。生活中不乏類似的例子,輿論也不止一次提醒要“勿以惡小而為之”。
事關(guān)交通安全,我們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把注意力放在事前,別總是“錯過了才后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