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海燕
22日下午3點多,會展中心南海漁村旁海邊,三名10歲左右的男孩結伴到海邊游泳,2人下海,結果有一人不見蹤影。等救援人員趕到將其救起時,男孩已經沒有生命體征。在現(xiàn)場,沒有看到小孩的家屬出現(xiàn)。隨后,民警將岸上的兩名小孩帶到派出所進一步了解。(10月23日《海峽導報》)
悲劇令人唏噓。對于涉事家庭來說,幼小生命凋零,天地已變色,但那樣大的動靜與變故,家屬不在現(xiàn)場!而這樣的事情,好像并非孤例。廈門發(fā)生過多起未成年孩子溺亡,有好多家長都不在場。
估計現(xiàn)在這個時候,家長應該已經知道了這一重大變故,并悲痛欲絕,只是,再怎么呼天喊地,也喊不回孩子回家!不幸讓人同情,可是,追根溯源,這是一起重大的“責任事故”——家長難辭其咎!
從法律層面來講,“監(jiān)護人”是家長的角色。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也危機四伏。大馬路上車流滾滾,蔚藍的大海瞬間“翻臉”……對于懵懵懂懂的孩子來說,這些都可能是恐怖的“殺手”。孩子還小,不能預估到風險,所以,他們才需要有家長的“監(jiān)護”。但遺憾的是,關鍵時刻,“監(jiān)護人”不在服務區(qū),導致悲劇發(fā)生!
血濃于水,沒有父母不愛自己的孩子。甚至于,缺席監(jiān)護的那一刻,父母可能還是基于一切為了孩子的信念,在忙工作,忙生活,努力為孩子打拼。生活不易,孩子健康成長也確實需要父母創(chuàng)造良好的物質生活,只是,再怎么說,守護孩子安全才是重中之重,假如生命都沒有了,為了孩子云云都成浮云。
守護孩子,需要小心再小心,需要萬無一失,特別是幼童,更是不能讓他們脫離自己的視線。監(jiān)護人瀆職,悲劇發(fā)生,法律上未必會追究他們的責任,但是,痛失骨肉,這是對他們最大的懲罰。我們不忍譴責處于悲痛中的父母,但是,前事不忘后事之師。悲劇給我們所有為人父母者敲響警鐘,請千萬千萬看好自己的孩子,可別等到事故發(fā)生才后悔自己那一刻的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