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彪
洪先生:前天,我去同安一家超市買東西,結完賬后收銀員給了我一張券,說可以去旁邊的珠寶柜臺參加活動。我去那邊看了下,最后挑了一條項鏈,標價是1288元,參加活動抵掉了800元,最后實付488元。
后來我?guī)е楁溔テ渌閷毜暾胰藥兔﹁b定了下,對方說項鏈上的金子和玉是真的沒錯,但是根本不值那價格,吊墜上的那朵花只是鍍金而已。(6月6日《海峽導報》)
天下奸商是一家!如果洪先生吐槽屬實,那么類似的遭遇筆者幾年前就曾遇過:去一家超市購物,說憑小票可抽獎一次,100%中獎。興沖沖地趕過去,抽獎箱設在珠寶柜臺,伸手抽了個末等獎——一顆珍珠。隨后,營業(yè)員從珍珠掛線推銷起,到珍珠項鏈,再到其他珠寶……頓時什么都明白了!扔珠,出門,走人——此后再沒去過這家超市!
卿本佳人,奈何為“倀”?!確實,他要賣珠寶可以,但你用這樣的抽獎把俺忽悠過來,太不實誠了!超市與普通百姓打交道,安身立命靠的是薄利多銷,如果為了眼前一點利益,將“上帝”出賣,有時甚至是出賣給奸商,與他們同舟共濟去了,那么你和消費者友誼的小船不翻才怪。
因此有必要忠告那些目光短淺、為“奸”作倀的商超,薄利的小船,載不動太重的逐利心,千萬不能讓奸商們說搭就搭。



